“全球反洗钱监管资讯月刊”旨在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为大家提供及时的政策讯息,了解全球反洗钱监管信息。
法规
2022年5月13日
美国财政部颁布《2022年打击恐怖主义和其他非法融资国家战略》
监管机构:美国财政部(US Treasury)
美国财政部发布了《2022年打击恐怖主义和其他非法融资国家战略》(《2022年战略》),确定了提高美国金融体系透明度和加强美国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AML/CFT)框架的措施。《2022年战略》确定了4个优先事项和14项支持行动,将指导美国政府有效应对美国金融体系面临的最严重的非法融资威胁和风险。4个优先事项如下:
填补美国AML/CFT框架中的法律和监管漏洞,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漏洞通过空壳公司和现金购买房地产来匿名进入美国金融系统;
通过提供明确的合规指导、恰当地共享信息以及对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充分资助,继续提高美国金融机构AML/CFT监管框架的效率和有效性;
加强执法部门、其他美国政府机构以及国际伙伴在打击非法融资方面的运作效率,使不法分子无法为其行动找到安全的避风港;
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避免虚拟资产和其他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和活动带来的新滥用途径。
2022年4月29日
加拿大财政部修订《犯罪所得(洗钱)和恐怖融资条例》
监管机构:加拿大财政部(Department of Finance)
加拿大财政部在《加拿大政府公报》发布了对《犯罪所得(洗钱)和恐怖融资条例》(PCMLTFA)的修订。根据修订,众筹平台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现在也需遵守PCMLTFA的货币服务业务规定。支付行业的从业人员将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以使其符合PCMLTFA的要求。
报告
2022年4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发挥风险评估与执法检查“双支柱”作用,并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力度,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各项反洗钱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加大执法检查统筹力度,积极发挥监管导向作用;
构建立体式监管框架,探索有“风险梯度”的监管组合;
完善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夯实风险为本监管工作基础;
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构建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体系。
2022年4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力度,充分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双向开放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会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在扫黑除恶、反恐、反腐败、禁毒、反逃税、打击地下钱庄等诸多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判决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增加,同时多地推动“自洗钱”案件宣判取得突破。
2022年5月10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土耳其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土耳其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2021年7月,土耳其开展了“土耳其法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分析”,对土耳其所有类型的法人进行全面的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评估。土耳其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框架将律师列入“义务主体”,令其有义务遵守可疑交易报告、举报和保密的要求。总体而言,土耳其在解决其互评估报告中发现的大多数技术合规缺陷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并且建议23、24和25的评级得到了提升。目前。土耳其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2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2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4项建议仍为“部分合规”;有2项“不合规”评级。
2022年5月12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墨西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墨西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墨西哥建立了一份正式备忘录,明确了适用于及时确定优先次序和执行司法协助请求的标准需充分考虑每项请求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并设立了一个请求管理系统。但墨西哥未对其法律或程序做出任何能解决与虚假申报有关的缺陷的改变。总体而言,墨西哥在解决互相评估报告中发现的一些技术合规缺陷方面取得了进展,并将建议37和38从“部分合规”升级为“合规”。然而,由于它在建议32上没有取得足够的进展,这仍然被评为“部分合规”。目前,墨西哥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0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2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7项建议仍为“部分合规”;有1项“不合规”评级。
2022年5月1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法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法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法国不但面临包括税务欺诈、贩毒等大量的洗钱威胁,自2015年恐怖袭击以来,还面临着恐怖主义和恐怖融资的高度威胁。但是法国已经成功地识别并理解了这些风险,并通过对法律框架的调整以缓释相关风险。法国将打击恐怖主义及恐怖融资作为首要任务之一,且取得很好的效果。法国的检察机关、调查机关和情报机关各司其职,有效协作。对恐怖主义的调查系统性的囊括了恐怖融资部分。法律和运营框架以及现有的人员配置使法国监管机构能够协同一致的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及其融资风险,使恐怖融资起诉的定罪率达到93%。目前,法国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9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8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3项建议为“部分合规”。
2022年5月1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几内亚比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几内亚比绍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互评估报告。自2009年上一次互评估以来,几内亚比绍采取了一些改进其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制度的措施以符合国际标准。具体来说,几内亚比绍通过颁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案(2018年第三号)将西非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法内化,加强了该国在与恐怖主义和扩散有关的预防措施、临时冻结措施和针对性金融制裁方面的法律框架。但是,几内亚比绍的技术合规框架仍有一些缺陷,未将出于任何目的资助无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组织的行为定为犯罪。此外,几内亚比绍还需要改进其有关法人受益所有权和政治公众人物定义的技术框架。目前,几内亚比绍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5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1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21项建议仍为“部分合规”;有3项“不合规”评级。
2022年5月24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以色列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以色列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以色列颁布了对电汇,特别是对货币服务业等风险较高行业电汇的专项规定。以色列修订了适用于货币服务企业和信贷服务提供商的立法,并在此项法规中新增一个关于电汇的章节,基本符合建议16的要求。同时,以色列国内多个常设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就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和业务活动进行协调与合作。此外,以色列在国家层面开展了与虚拟资产(VA)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活动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并制定了框架来解决与VA和VASP相关的风险。目前,以色列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16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19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4项建议仍为“部分合规”(有1项评级不适用于以色列)。
2022年5月3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新西兰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以新西兰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在第4轮互评估报告中,新西兰的的建议25评级为“基本合规”,因为其未有足够的要求让所有受托人获取并持有关于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身份的充分、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新西兰发布了《2019年信托法》,该法案于2021年1月生效。对受托人持有信托文件和维护信托信息提出了广泛要求。此外,《1994年税务管理法》也引入的某些条款对产生收入的信托提出了相关要求。《2019年信托法》的规定意味着,受托人将保留信托各方的信息,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或受益人类别),这些信息将是准确和最新的,以反映信托的任何变化。目前,新西兰在FATF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建议中,有8项建议被评为“合规”;有21项建议被评为“基本合规”;有11项建议仍为“部分合规”。
2022年5月11日
沃尔夫斯堡集团发布关于负面新闻筛选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监管机构: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
沃尔夫斯堡集团(The Wolfsberg Group)发布了常见问题及解答,回答了关于如何过筛选负面新闻和其他形式的不利信息来提高金融机构对现有和潜在客户构成的潜在金融犯罪风险意思的相关问题。这些常见问题列出了金融机构在制定标准时可能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将负面新闻筛选应用为基于风险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法的一部分;
记录基于风险的负面新闻筛选方法,并考虑金融机构属地的法律和监管要求;
确保负面新闻筛选过程既有效又高效;
为评估负面新闻筛选的可靠性、负面新闻筛选的重要性,以及筛选系统的配置、警报管理和相关治理提供指导。
2022年5月4日
欧洲理事会评估反洗钱措施特设专家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报告
监管机构:欧洲理事会评估反洗钱措施特设专家委员会(MONEYVAL)
欧洲理事会评估反洗钱措施特设专家委员会(MONEYVAL)发布2021年度报告。在其2021年度报告中,MONEYVAL审查了提高打击洗钱所需采取的行动。它还评估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受其管理的34个司法管辖区在防止洗钱和恐怖融资方面遵守国际标准的情况以及法律和体制框架的发展情况。MONEYVAL在其报告中得出结论,其成员国和司法管辖区在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方面的平均成效仍处于中等水平。在对金融部门的监管、私营部门合规情况、法人透明度、洗钱犯罪定罪、没收资产、对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金融制裁等方面,对FATF标准的合规中位数低于令人满意的门槛。
2022年5月4日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布其对欧洲委员会关于非银行贷款的建议
监管机构: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了一份关于非银行贷款的最终报告,以回应欧盟委员会(EC)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数字金融的建议。EBA的提案涉及非银行实体在监管、消费者保护、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TF)、宏观和微观审慎风险等领域提供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告特别强调为了实现最大程度的协调并将非银行借贷主体视为“有义务的实体”,需在欧盟AML/CTF框架中以更全面的方式涵盖所有非银行借贷主体。
新闻
2022年4月25日
香港金管局提供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更新介绍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其在2022年5月3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提交的简报介绍。简报提供了多个领域的更新,其中包括: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简报指出,立法会正在考虑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制定新制度以及其他新要求,可能会修订相关法案。
2022年5月20日
G7呼吁迅速实施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资金转移规则
监管机构:七国集团(G7)
七国集团(G7)财政部部长和央行行长于2022年5月18日至20日在彼得斯贝格举行会议。G7支持金融稳定理事会监测和应对所有形式加密资产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并对就解决包括跨境支付在内的加密资产使用相关监管问题加强全球合作表示欢迎。鉴于最近加密资产市场动荡不安,G7敦促金融稳定理事会与国际标准制定者密切协调,推进快速制定与实施对加密资产发行商和服务提供商的一致和全面监管,以便使包括稳定币在内的加密资产保持与金融体系其他部分相同的标准。特别是,G7呼吁迅速实施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资金转移规则,并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例如在支持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方面。同时,G7认识到打击与环境犯罪有关的洗钱问题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再次承诺将应对来自环境犯罪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2022年5月4日
MONEYVAL认为对虚拟资产和专业“守门人”职业采取更严格监管应列入反洗钱优先事项
监管机构:欧洲理事会评估反洗钱措施特设专家委员会(MONEYVAL)
MONEYVAL认为对虚拟资产和专业“守门人”职业采取更严格监管应列入反洗钱优先事项:MONEYVAL认为,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力度,对虚拟资产行业和专业的“守门人”职业(如律师、会计师和其他经常帮助洗钱者的服务提供者)采取更严格的监管和监督。
2022年5月17日
打击ISIS融资小组领导人强调要扰乱ISIS的国际基金转移和瓦解其支持极端活动的金融网络
监管机构:打击ISIS融资小组(CIFG)
打击ISIS融资小组(CIFG)举行了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了联合声明,讨论了全球打击ISIS融资的努力。声明中提到,CIFG的重点是切断ISIS的国际资金转移,瓦解ISIS支持极端主义活动的金融网络。与会者强调了已注册和未注册的货币服务企业在ISIS资金转移中的作用,因为ISIS对虚拟货币的使用虽仍相对有限,但也日益增多;还强调了对恐怖融资提起诉讼存在的挑战。此外,CIFG必须对ISIS核心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和网络跨组织线提供相互支持的迹象保持警惕,并努力防止各地ISIS分支机构之间的金融互联。
2022年5月13日
美国和墨西哥恢复打击非法金融合作
监管机构: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
2022年5月,美国和墨西哥代表团召开了非法资金战略对话(SDIF),以推进美墨两国两百周年合作框架下确立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目标。为支持《美-墨两百年合作框架》,监管机构同意继续扩大信息共享,以加强打击非法融资的双边努力。考虑到人贩子和以贸易洗钱者对两国构成的威胁,双方监管机构还同意恢复打击人贩子和洗钱者的联合行动。
2022年5月4日
阿根廷央行不鼓励通过金融系统提供加密资产
监管机构:阿根廷央行(BCRA)
阿根廷央行(BCRA)不鼓励通过金融系统提供加密资产。金融机构禁止与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或不得允许其客户与数字资产进行交易,包括加密资产和收益率由其价值变化决定的资产,这些资产是非国家主管部门监管的,也不经阿根廷央行授权。阿根廷央行采取的措施旨在减轻与这些资产交易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困难会影响金融服务的使用者和整个金融系统。因为洗钱与恐怖融资会与此类交易存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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