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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资本市场重磅新规明年起施行!两部委最新解读: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转创国际法律事务所 > 转创法商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随后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简称《规定》)向市场征求意见,并和司法部一道,对《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点一: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什么?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是指证监会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证监会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

  关键点二:及时赔偿损失,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有四方面作用:

  一是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二是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增强其获得感和满意度。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的新途径,更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监管实效。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具有涉嫌违法当事人履行意愿强、履行速度快等优势,且证监会认可的承诺金数额通常高于罚没款数额,使涉嫌违法当事人付出较高的经济代价。

  四是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从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恢复市场秩序,稳定预期。

  关键点三:五方面内容明确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要义

  《办法》共21条,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内涵和适用原则,规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指证监会对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期间,被调查的当事人承诺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并经证监会认可,当事人履行承诺后证监会终止案件调查的行政执法方式,规定其实施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原则。

  二是规定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基本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协商、确定承诺金数额并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履行承诺认可协议、中止调查以及终止调查等。

  三是明确不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

  四是明确承诺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规定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向承诺金管理机构申请合理赔偿,也可以通过依法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其他途径获得赔偿;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不得就已获得赔偿的部分向承诺金管理机构申请赔偿。

  五是明确监督制约机制,包括: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办理部门与调查部门相互独立;证监会建立集体决策制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负责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回避规定;对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等。

  关键点四:负面清单+正面清单,明确适用范围

  《办法》明确,当事人可以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时间环节,为当事人自收到证监会案件调查法律文书后至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证监会应当在送达当事人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包括:当事人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被行政处罚,未逾一定年限;涉嫌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或者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以及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其他情形。

  证监会发布的《规定》从正面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限定,明确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主要解决:调查取证存在较大困难、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困难,以及能够更为及时有效地赔付投资者损失,实现监管效能等案件。

  关键点五:当事人完全履行承诺可终止调查

  根据《办法》,一是当事人自收到证监会案件调查法律文书后至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对于不存在《办法》规定或者证监会规定的负面情形的当事人,证监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二是沟通协商。证监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等,就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三是签署协议。证监会经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认可其所作承诺的,应当与当事人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并载明相关事项。四是中止调查。承诺认可协议签署后,证监会向当事人出具中止调查决定书并予以公告。五是履行协议。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承诺认可协议。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的,证监会应当终止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六是终止调查。当事人完全履行承诺认可协议后,证监会向当事人出具终止调查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对当事人涉嫌实施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再重新调查。

  关键点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赔偿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影响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充分尊重投资者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办法》规定,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向承诺金管理机构申请赔偿,也可以通过依法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投资者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不得就已获得赔偿的部分向承诺金管理机构申请赔偿。与民事诉讼需要投资者依法在胜诉后才能获得赔偿不同,适用当事人承诺案件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办法》规定向承诺金管理机构提出赔偿申请,经承诺金管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快速获得赔偿。

  同时,《办法》通过严格规定证监会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行为规范,保障当事人权益。一是明确证监会应当在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二是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压缩证监会办理相关工作时限,规定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决定,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的期限为6个月,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三是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要求证监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要求证监会在决定终止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四是加强对证监会的内部制约、外部制衡和社会监督,细化回避等程序规定,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五是规定当事人在沟通协商时所作的陈述只能用于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以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关键点七: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而非“花钱买平安”

  《办法》明确,当事人承诺具有严格适用条件,证监会经审查并集体决策后才能决定案件能否适用该制度。同时,承诺金兼具惩戒和赔偿功能,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可能获得的收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数额要高于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数额。三是除要求当事人交纳承诺金外,证监会还可以要求当事人采取自我核查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加合规检查频次、主动调整相关业务等措施,以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因此,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坚持“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花钱买平安”。

  关键点八:投保基金测算投资者损失

  《规定》厘清承诺办理部门与调查、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要求承诺办理部门应当就案件适用当事人承诺相关事项征求调查、审理部门的意见,适用当事人承诺的案件必须经过必要的调查,案件受理后不中止案件调查、中止案件审理。明确承诺办理部门与承诺金测算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由投保基金公司负责测算投资者损失情况,调查部门、审理部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支持。

  《规定》还明确投资者赔付机制安排。要求承诺金管理机构制定承诺金管理使用方案并报证监会备案,同时明确当事人自行赔偿投资者程序,鼓励当事人提前赔偿投资者。同时规定了派出机构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确当事人所在辖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验收当事人履行承诺认可协议的情况,另一方面,明确派出机构查处的案件可以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现阶段由承诺办理部门统一办理。

  此外,《规定》还加强监督制约,严防道德风险。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压缩承诺金协商数额的裁量空间,强化派出机构在承诺履行过程中的核查监督作用,要求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财政部将2015年2月发布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实施要求。

  证监会将严格落实“零容忍”要求,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同时,贯彻落实《办法》规定,及时回应解决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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