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公会举办“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第二期宣导交流会。上海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副处长管申一出席指导,辖内部分城商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等15家单位合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公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鑫主持。本场交流会同步进行了线上直播,各会员单位共计730人次在线观看。
会上,首先由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陆乳燕、江苏银行上海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蔡华、东方资产上海市分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万少华和上海信托合规部副总经理沙群进行主题分享,各单位介绍了内控合规管理建设中持续完善合规文化“六个一”建设、优化合规管理考核、完善奖惩问责机制、深化内控合规文化建设、落实关键少数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快数字化升级等方面的特色做法。
交流分享环节由江苏银行上海分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蔡华牵头主持,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泰隆银行上海分行、盛京银行上海分行、信达上海市分公司、华融资管自贸试验区分公司、长城资管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华宝信托、中泰信托和华澳信托的参会代表就各单位在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测与排查、内控合规风险点梳理和自查、优化合规管理体系和做实合规考评机制等方面的举措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上海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管申一副处长发言指出,2021年上半年,上海银行机构总体上呈现出汽车贷款诈骗类案件多发、作案手法更加隐蔽等特点,并对案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涉刑案件信息报送要求。案件报送时:1.案件事实要清晰。案件确认报告必须清楚描述案情,明确作案主体和作案手法,覆盖要求的全部案件要素。2.报告内容要准确。案件发现时间要准确,以知悉或应当知悉犯罪事项被公安立案时间为准;案件涉及其他主体和信息要准确,以公安提供的正式信息为准。3.案件风险事件报送要及时。满一年无法确认为案件的风险事件应先行撤销并持续关注。案件处置时:1.案件调查应成立对应层级的调查组。2.严格开展内部问责。3.无法按时完成调查、审结工作的,应及时延期。
二是从业人员信息报送要求。各机构应按照制度要求加强从业人员信息管理,进一步做实人员背景调查。各机构应规范处罚信息报送流程,应报尽报,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质量相关要求。
三是持续强化案防工作。一方面,各机构应进一步提升对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内控资源投入,加强自查自纠,确保本机构各项内控合规制度能够得到从业人员的切实执行。另一方面,各机构要将案防工作与业务开展紧密结合,将风控端口前移,避免有问题有缺陷的产品流入市场,引发案件风险隐患。
下一步,牵头单位江苏银行上海分行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交流材料择优进行筛选整理,形成专题简报由公会发送各会员单位并抄报上海银保监局。
来源: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协调维权部 董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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