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3681114876

合规
| 世界银行的反腐败活动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合规 > 银行合规专题

      欺诈和腐败对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阻碍作用。欺诈行为、腐败行为、共谋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会分流发展项目的资金,从而削弱政府、捐款人和世界银行实现减贫、吸引投资和鼓励良政目标的能力。

  2006年,世界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借款人制订了预防和打击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指导方针》,以保证贷款资金被用于促进发展和减少贫困这一指定用途。制订该《指导方针》是为了明确规定借款人和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应采取哪些行动来预防欺诈和腐败的发生,以及发生后如何善后处理。  

  自1996年起,世界银行颁布《采购指导方针》和《咨询顾问指导方针》,为世界银行制裁被查实在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咨询顾问的选择或任何相关合同的执行中有欺诈或腐败行为的公司和个人提供了依据。这两个指导方针对应制裁的欺诈、腐败、共谋、胁迫和妨碍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定义。自1999年以来,世界银行已经对在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从事欺诈和腐败的330多个公司和个人进行了制裁。

  2006年,世界银行对制裁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协助保证世界银行在世界各地资助的项目在所有方面均统一遵守最高的道德操守标准。这些标准将有助于为所有参与世界银行资助项目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腐败、欺诈、胁迫和共谋行为作出了新的定义,主要是将制裁制度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领域以外;定义了一种新的应制裁的行为;扩大制裁制度的范围,将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业务也纳入制裁范围。

  世界银行的《反腐败指导方针》对应制裁的欺诈和腐败行为的定义。每个定义都附有举例说明,但《反腐败指导方针》并未规定违规行为必须已完成或达到其目的才构成应制裁行为。例如,提出向另一方支付腐败款项即构成腐败行为,无论对方是否接受或贿赂是否达到了目的,均可加以制裁。

  《指导方针》规定了借款人和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为协助预防和打击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的腐败行为而必须采取的行动。这些行动包括:

  1、采取所有适当的措施预防项目中的欺诈和腐败行为,例如建立适当的信托及行政管理安排。作为项目设计的一部分,借款人和世界银行将就这些安排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如果在监督中发现漏洞,则必须在实施中加以弥补。

  2、加强宣传工作,保证向项目工作人员以及非政府组织、金融中介机构和其他执行机构及其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提供《反腐败指导方针》。

  3、向世界银行举报在贷款使用方面涉嫌欺诈和腐败的行为,对世界银行的调查给予合作。

  4、如果在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发生欺诈或腐败,则须采取及时和适当的行动加以处理。借款人和世界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

  5、借款人须在与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包括项目执行机构)之间的协议中加入反腐败条款。这些反腐败条款须要求贷款资金接受者同意遵守《反腐败指导方针》。如果贷款资金接受者因为违犯反腐败指导方针而受到世界银行的制裁,借款人有权终止协议。贷款资金接受者如与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订立协议,也需要在协议中加入相同的条款。    

  《反腐败指导方针》还规定了世界银行可采取哪些措施来制裁在世界银行资助项目中从事应制裁行为的公司和个人。为此,明确设计了有关流程,以保护委托世界银行管理使用的资金,保证资金用于指定用途。此外,《指导方针》还规定了有关流程,供公司和个人对不当行为指控作出回应。

  对于公司或个人从事应制裁行为的指控,由世界银行机构诚信部(INT)进行调查。如果机构诚信部发现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指控成立,则将案件交由评估及暂时除名专员(EO)处理。

  评估及暂时除名专员审核机构诚信部提交的证据,确定欺诈或腐败指控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则向被指控从事欺诈或腐败的公司或个人发出“制裁程序通知”。该通知的内容包括指控、证据和建议的制裁措施。公司或个人可选择不对指控或建议的制裁措施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则执行建议的制裁措施。在发布最终制裁结果之前,评估及暂时除名专员还可暂时取消公司或个人参与世界银行资助合同投标的资格。

  如受指控的公司或个人对指控或建议的制裁措施提出异议,则案件交由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处理。制裁委员会由三名世界银行工作人员和四名外部委员组成。制裁委员会审议“通知”中提出的指控和建议,并听取相关公司或个人的任何答辩,然后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决定。制裁委员会审核案件的所有证据,并且作为审议的一部分,可举行听证会。

  世界银行可对从事腐败行为的贷款资金接受者处以多种制裁:向被制裁方发出公开的斥责信;除名,即永远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取消被制裁方参与世界银行项目的资格,立即生效;有条件不除名,即被制裁方被告知,除非其遵守特定的条件,即采取特定措施以保证欺诈和腐败行为;有条件除名,即被制裁方被除名直至满足规定的条件;以及退款,即向政府或欺诈和腐败的受害者退还所有不正当所得。

  世界银行不制裁会员国政府或政府官员。如果某政府内发生欺诈或腐败,世界银行会与该政府一道处理此问题;如果无法找到解决办法,世界银行可依照其与该国的法律协议采取行动。世界银行可暂停拨付贷款和(或)注销未拨付贷款款项,并可要求提前偿还贷款。世界银行可在以下情况下采取此等行动:

  世界银行认定发生了与贷款资金有关的欺诈或腐败行为,而借款人未采取及时和适当的行动;借款人(如借款人不是会员国)在其他项目中受到了制裁;借款人或其他贷款资金接受者未遵守其在《反腐败指导方针》项下的义务。

  2006年2月,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的负责人宣布成立打击腐败的IFI(国际金融机构)联合工作小组。各银行的领导人同意有必要“统一各自对腐败的定义,提高各自调查规则和程序的一致性,加强信息交换以及确保一个机构采取合规及执法行动时得到所有其他机构的支持”。

TESG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合规监管
部门职责
转创中国
加入转创
经济合作
智库专家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投融资咨询
会计服务
绩效管理
审计和风险控制
竞争战略
审计与鉴证、估价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融资与并购财务顾问服务
投资银行
企业文化建设
财务交易咨询
资本市场及会计咨询服务
创业与私营企业服务
公司治理、合规与反舞弊
国企改革
价值办公室
集团管控
家族企业管理
服务
数据分析
资信评估
投资咨询
风险及控制服务
管理咨询
转型升级服务
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民企与私人客户服务
解决方案
内控
税收内部控制
税收风险管理
内控管理师
内部控制咨询
信用研究
信用法制中心
风险与内控咨询
无形资产内控
企业内控审计
内部控制服务
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智库
上市公司内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投行
M&A
资本市场
SPAC
科创板
金融信息库
IPO咨询
北交所
ASX
SGX
HKEX
金融服务咨询
信用评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NYSE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计
审计资料下载
法证会计
审计事务
审计及鉴证服务
审计咨询
反舞弊中心
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审计咨询
国际审计
合规
银行合规专题
合规管理建设年
海关与全球贸易合规
数据合规专题
反腐败中心
反垄断合规
反舞弊中心
国际制裁
企业合规中心
信用合规专题
证券合规专题
合规中心
金融合规服务
反洗钱中心
全球金融犯罪评论
行业
新基建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电信、媒体和技术(TMT)
投城交通事业部
房地产建筑工程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可持续发展与环保
全球基础材料
大消费事业部
金融服务业
化学工程与工业
一带一路
智慧生活与消费物联
数字经济发展与检测
食品开发与营养
先进制造事业部
能源资源与电力
消费与工业产品
运输与物流
酒店旅游餐饮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
政府及公共事务
化妆品与个人护理
一二三产融合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新能源汽车与安全产业
法律
法律信息库
税法与涉税服务
数字法治与网络安全
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
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
司法研究所
公司法专题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债务重组与清算/破产
转创国际法律事务所
转创法信事务所
财税
法务会计
管理会计案例
决策的财务支持
家族资产和财富传承
财税法案例库
资产评估
财税信息库
会计准则
财务研究所
财政税收
会计研究所
财税实务
投资咨询
财务管理咨询
审计事务
管理
转创智库
金融研究所
企业管理研究所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
经济与产业研究
公司治理
气候变化与可持续
ESG中心
管理咨询
转创
咨询业数据库
转创网校
生物医药信息库
建筑工程库
转创首都
转创教育
转创国际广东 官网
科研创服
中国转创杂志社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技术转移中心
转创中国
中外
粤港澳大湾区
中国-东盟
一带一路
澳大利亚
俄罗斯
新加坡
英国
加拿大
新西兰
香港
美国
中非平台
开曼群岛
法国
欧洲联盟
印度
北美洲
18318889481 13681114876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