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吴秋余)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人民银行不断强化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了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双支柱”反洗钱监管体制,2020年对614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开展了专项和综合执法检查,依法完成对537家义务机构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处罚金额2468万元。
据介绍,金融系统的反洗钱职责体现在预防和协助打击两个方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包括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开展洗钱风险管理,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依法协助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有关资金交易等。
2020年,人民银行下设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报送可疑交易报告258万份。各级人民银行发现并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926份,开展反洗钱调查7804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5987次;配合侦查、监察机关对3321起案件开展反洗钱协查,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710起。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23日 07 版)
© 201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转创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9055770号-1
Beijing TransVenture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881号
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5号院恒大未来城7号楼1102室
北京市海淀区西禅寺(华北项目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R2-B栋4楼12室
深圳市福田区华能大厦
佛山顺德区北滘工业大道云创空间
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9号壹品湾三区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
欢迎来到本网站,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