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晖计划
为更好地支持广大在外留学人员以多种方式报效祖国,教育部决定增加经费,扩大资助面,加大资助力度,继续全面实施“春晖计划”。“春晖计划”是在1996年施行的基础上,1997年全面实施的,旨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春晖计划”的资助范围包括:
·应国内主办单位邀请回国参加国际系列会议或高水平的专业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主要发言(特邀或专题报告);
·应邀参加国内举办的全国性系列学术会议或前沿科技和教育研讨会:
·回国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回国进行专题研究和联合项目攻关,或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或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等;
·回国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关键技术改造;
·教育部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它短期回国服务活动。
该计划主要资助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含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申请者应已落实国内接待(邀请)单位和短期回国工作计划。
为简化审批手续,申请者可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发布的年度资助方案,直接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填写“春晖计划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国内接待(邀请)单位意见,申请单程国际旅费的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参赞直接审批。凡申请双程国际旅费的,须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参赞签署资助意见后,报教育部外事司审批。“春晖计划”专项经费常年受理,择优资助。
具体申请事宜,请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
二.旅外专家回国传授技术项目
该项目全称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华‘旅外专家回国传授技术’项目”。主要目的是支持旅居海外各类科研、教育、管理和技术人员,在不领取报酬的情况下,回国进行各种方式的短期学术交流、讲学、合作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
主要资助对象:在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获所在国的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权(如所在国无这类居留权,需在中文申请中说明),所从事的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各类科研、教育、管理和技术人员,均可申请。
主要资助形式:提供专家所在国或家庭所在地至中国服务城市的最直接往返经济舱机票:提供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生活津贴;国际转机费300美元。
主要资助范围:回到高校、科研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等进行各种方式的短期学术交流、讲学、合作研究及技术咨询等活动,时间一般在二周至四周左右。
申请手续:
1.至少提前四个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由其将中英文表格及推荐信各一式两份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由国内单位申请须提前三个月。
2.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申请项目,并于一个半月内书面答复驻外教育处(组)。
三.中国青年学者学术讨论会资助
由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资助国内青年学者与海外留学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联系。
主要资助形式:会议费用及部分与会者旅费。
申请手续:每年选择若干专业讨论会,根据会议通知或有关新闻发布,可向承办会议单位直接提出申请。
四.王宽诚奖金
由中国科学院和香港“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设立。全称为“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
主要资助对象:已获博士学位而未回国的中国留学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华侨、外籍华人学者与技术专家;已获国内有关科研单位邀请并已签订协议者。
主要资助范围:到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和大学进行研究的应用研究领域和新兴前沿学科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主要资助形式:每年可资助高级科技人员144人/月的科研费用。但最短不应少于2个月。资助主要用于个人生活费、参加公费医疗的费用、国内外差旅费,以及该项目的科研经费。
申请手续:申请人可向中国科学院教育局索取申请表。填后连同有关材料一并寄送国内邀请单位。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基金
该基金的全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主要资助对象: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
主要资助形式:在国内工作讲学期间的部分或全部接待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留学人员在国内的研究费用由接待单位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支付,
若有特殊需要则要另报申请和经费预算。该基金也少量资助国内接待单位和留学人员发起和举办的讲习班或研讨会。
主要资助范围: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或和国内同行就某一基金课题进行合作研究、有关的讲习班或研讨班、有关国际会议、有关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验室建设,以及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可的其他活动。
申请手续:该资助基金常年受理申请,择优资助,额满为止。申请人应在项目实施前三个月,通过国内接待单位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申请书》,并报该委员会的有关科学部。如一时难于落实接待单位,申请人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索要有关材料和表格,以及要求协助落实接待单位。
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B类资助
该项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
主要资助对象: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博士学位,45岁以下;在国外主持一个实验室或一个重大研究项目;有创新型科研构思,在国内有实验条件和合作者;每年能回国两个月以上。
主要资助形式:资助期一般为三年。
申请手续:申请者填写《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B类申请书》后,向国内研究基地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最后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综合计划局汇总,报基金委评审委员会审定。
七.国家人事部短期回国资助项目
由国家人事部设立。全称为“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资助项目”。
主要资助对象:优秀留学人员;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单位进行合作研究、开发交流。
主要资助范围:参加国家、部委、省市重要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回国合作研究、讲演、培训、项目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参加国内举办的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人事部认定的其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等。
资助形式:单程或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手续:申请人在项目实施前三个月通过国内接待单位将《申请书》和有关材料送有关部委、省市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一时难以找到接待单位的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出(组)向人事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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