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5 号),现就我省申报2021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需求导向和 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二、试点范围和资助额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只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我省今年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2-3 名候选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通过后,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 30 万元。
申报单位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 1:1 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条件和名额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 年 1 月 1 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并 由申报地区人社局或申报部门人事处出具证明;
(五)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同等条件下,各市各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
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 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各市各部门要按照人社部要求的资助重点和条件组织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可各推荐 1 名候选人, 高层次留学人才密集的大型企业和省属高校、医院、科研单位可各推荐 1 名候选人。已入选国家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省特聘专家和往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不再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市各部门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前将下列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省人社厅:
(一)申报函。来函请注明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比例不低 于 1:1 的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或文件,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 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
(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 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复印件。包括 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
联系电话:0311-66908535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维明北大街 118 号邮编:05005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