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大科技对外开放力度,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支持引进“高精尖缺” 外国人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分为人才类和平台类两大类项目。人才类项目包括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引智计划”)和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平台类项目指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
(一)人才类项目。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遴选立项, 主要评判外国专家人选的个人能力与业绩以及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同时考虑依托项目的预期作用与效益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平台与配套条件情况。同一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类别。
引智计划。支持在省科技产业和工程技术创新、前沿基 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中以及在社会发展领域引进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引进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项目实施期为1年,资助额度每项10万元。
申报条件:引进对象为外籍人才或团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际知名企业或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金融等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其他急需紧缺的外籍人才。
推荐要求:引智计划项目立项适当向苏中苏北地区倾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遴选,切实将层次高、条件好的引进人才推荐上来。各设区市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国家级高新区不超过4项,各县(市)、省级高新区不超过3项,高校院所不超过2项。
百人计划。引进对象为高层次外国专家。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两类。长期项目实施期3年,资助额度每项50万元;短期项目实施期1年,资助额度每项15万元。
申报条件:
长期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 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引进后能在我省全职工作3年;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选一般应未在省内全职工作;已在省内工作的,应为2020 年6月1日以后入职。
短期项目。技术水平、管理理念先进,为我省重点行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引进后1年内,在我省工作累计不少于2 个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推荐要求:推荐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引智计划,已入选省“双创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 可突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
(二)平台类项目。根据《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的规定,依托我省企事业单位建立省外国专家工作室,吸引集聚“高精尖缺”外国专家(团队)。建设周期满3年的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
聘请外国专家(技术或管理骨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被聘用的外国专家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以上或柔性为我省长期工作。领衔专家的认定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A类人才标准。对我省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
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为外国专家(团 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 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显著成绩或预期成效。
能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为导向引进外国专家(团队),对我省基础研究、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能为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管理改革等方面提供交流学 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推荐要求:各设区市、部省属单位科技部门,组织用人单位申报,并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意见。鼓励从本地区市级外国专家工作室中择优提出推荐名单。2021年度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申报时间及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项目由各地方主管部门(包括各设区市科技局,县、市 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汇总并推荐申报;驻宁部省属高校及科研院所项目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直接推荐申 报;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 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 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 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 目附件材料清单和要求见申报书。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 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最终版保 持基本一致。
各地方主管部门及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 )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徐菲璠 汪飞联系电话:025-85486018,85485833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外专局 陶飞 刘素生联系电话:025-83236169,83236180
附件:1.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2.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江苏“外专百人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