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港澳特区)科技创新发展,鼓励爱国爱港爱澳高素质科技人才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2021年继续面向港澳特区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开放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申请。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正式受聘于港澳特区依托单位;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港澳特区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
(4)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6)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
(1)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
(2)在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3.港澳特区依托单位∶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8所大学已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只接收上述依托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
2020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接收申请 169项,资助25项,资助直接费用3000 万元。
2021 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计划资助25项,资助期限为 3年,直接费用为160万元项,间接费用为40 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