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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发布 | 湖北省委“湖北十四五规划”建议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 > 转创智库 > 十四五规划专题

来源:长江日报

  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就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1.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综合实力提档升级,地区生产总值相继迈过3万亿元、4万亿元大关;创新动能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接近万家;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得到历史性解决;生态环境加快改善,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成功举办;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就业数量质量稳步提升,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和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加快恢复。五年的发展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以及到二〇三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了总遵循。谋划和推动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湖北的“施工图”。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实际,抓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新发展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的变化,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我省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

  3. 新发展阶段我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明显增强,为我们赢得战略主动创造了有利外部环境,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我们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我省创新驱动能力不够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协调,民生保障还有不少短板,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我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提供强力支撑,伟大抗疫精神正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作为全国疫情最重、管控时间最长的省份,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面临较多困难。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处于战略机遇叠加期、政策红利释放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机遇大于挑战,前景十分广阔。全省上下要立足“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我省发展环境面临的新变化,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湖北经济大省、科教大省、生态大省、农业大省优势,抢时间、抢机遇、抢要素,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4.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我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跃升,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与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相适应的综合实力和战略功能。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现代流通体系支撑有力,市场枢纽功能更为强劲。都市圈经济、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北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文明湖北、平安湖北、清廉湖北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二、“十四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5.“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6.“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完善各级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自觉地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定不移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7.“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我省发展阶段、环境、条件,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省经济总量跨越6万亿元。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枢纽功能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制造强省、农业强省、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块状经济竞相发展,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改革开放赢得新优势。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开放型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跨区域合作深度拓展,内陆开放新高地基本形成。

  ——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诚信守法、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文化强省、体育强省建设持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更加稳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建成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省域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廉洁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省域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三、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

  8.突出“一主引领”。坚持双向互动、融通发展,充分发挥武汉作为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武汉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头部经济、枢纽经济、信创经济,增强高端要素、优质产业、先进功能、规模人口的集聚承载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武汉东湖高新(6.0400.193.25%)区、武汉长江新区,科学规划、提升改造“两江四岸”,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带动区域发展、参与全球分工。增强武汉总部经济、研发设计、销售市场等对全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的服务带动能力,推动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省内有序转移,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制定同城化发展规划,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武汉新港建设为抓手,推动形成城市功能互补、要素优化配置、产业分工协作、交通便捷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大武汉都市圈,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

  9.强化“两翼驱动”。坚持块状组团、扇面发展,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由点轴式向扇面式发展,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南北“两翼”。加强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支持襄阳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支持宜昌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增强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对“两翼”的辐射引领作用。支持“襄十随神”城市群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纽带。支持“宜荆荆恩”城市群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以绿色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纽带。推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促互补、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开放合作携手共赢,加快一体化发展。推进“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的规划衔接、优势互补和布局优化,实现联动发展。

  10.促进“全域协同”。坚持点面支撑、多点发力,支持全省各地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比较优势竞相发展,打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长点。完善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5.850-0.17-2.82%)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打造“一县一品”、“一业一品”,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竞争力强的块状产业集群,推进“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向心聚力发展。

  深化与周边省市战略合作,在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环保、改革开放等方面建立高效务实合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打造共抓长江大保护典范,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创新走廊,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强汉江生态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协同发展,推进省际毗邻地区交流合作。深化丹江口库区与北京对口协作,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四、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高“钱变纸”、“纸变钱”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11.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全省区域创新空间布局和创新要素配置,以武汉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以重大创新平台为支撑,提高体系化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快构建融通协作的区域创新共同体。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加快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建设高水平实验室,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提升湖北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地位。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各级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等创新生态圈。高标准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争创武汉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支持襄阳、宜昌等突出比较优势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开展跨区域创新合作,深化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12.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对接国家需求,聚焦我省重点支柱产业高端领域、关键环节,突破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和整体发展。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现代农业等,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瞄准世界前沿技术方向,在未来网络、生命健康、生物育种、前沿材料、量子信息、空天科技、海洋科技等领域加强前瞻布局,培植先发优势。

  1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牵头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发挥企业家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集成、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加快各类“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企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14.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人才,建设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围绕产业培育人才、引进人才,以人才集聚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集聚更多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梯队建设。深入推进大学生留鄂就业创业,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安居、子女教育、医疗、社保等人才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创新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服务。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

  15.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优化科研经费使用机制,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推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完善科研评价和科研诚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

  五、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协同,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16.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制造强省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全面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促进重点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发挥汽车整车产能和零部件配套优势,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加强重大装备联合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推进首台套示范应用。加快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推动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专业化发展,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集中资源解决我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重要技术装备和基础制造工艺、基础工业软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锻造产业链长板,突破优势产业关键环节瓶颈制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培育和引进更多头部企业和有终端产品的企业,提升产业链控制力和主导能力。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国防建设深度衔接、协调发展。

  17.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集中力量建设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医药等四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国家存储器、国家航天产业、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四大基地,提升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及北斗、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创意、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能级,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产业梯队。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1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现代服务业万千亿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高端商务、人力资源等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扩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

  19.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115.3002.922.60%)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科学化决策、精准化治理和高效化服务。

  六、打造强大市场枢纽,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建设强大市场枢纽。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合作竞争力。

  20.促进消费扩容升级。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品牌提升行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持续改善居住品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加快电商向农村延伸覆盖,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发展服务消费,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扩大节假日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以文化消费、旅游消费、养生消费为特色的消费示范试点城市。

  21.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基础设施、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绿色社区,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镇品质。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探索和创新重大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22.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加快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化发展,推进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多式联运体系,推进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构筑畅通国内国际的物流大通道。

  23.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切实提高经济外向度。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外贸产业优势集群。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新模式。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武汉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开放湖北国际形象,坚持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招引高质量外资外智。全面提升口岸功能,持续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口岸+”建设。加快推动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集成推广,拓展开放功能,推进武汉片区扩容,加强自贸试验区与省内经开区、高新区等联动发展。

  七、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质量发展经济体制新优势

  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

  2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评价为第一原则,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省级设立的行政许可“能减尽减”,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政务流程再造,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公正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店小二服务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25.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全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26.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调节和监管,引导各类要素协同向先进生产力集聚。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

  27.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体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培植壮大地方财源,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强化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功能,积极引进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壮大地方金融主体实力,增强金融有效供给能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成长,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金融新业态。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支持武汉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中心、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深化投贷联动试点,加快建设高水平武汉科技保险示范区。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增强金融普惠性。

  八、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8.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从以单一的农副产品生产为主向科研、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休闲旅游等全产业链拓展,加快由农业产量大省向农业产业强省转变。强化种粮支持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稳粮增收模式,提升粮食生产保供能力。发展壮大粮油、蔬菜、猪禽、水产、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链,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深度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建立高素质农业企业家队伍,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智慧农业(3.110-0.08-2.51%),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系列名优品牌。

  29.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荆楚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风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整合资源、分类分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连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坚持建管并重,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30.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吸引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盘活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农业水价、粮食流通、农垦、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

  31.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强化减贫发展支撑。完善防贫减贫大数据平台,加强返贫致贫监测。运用脱贫攻坚成功经验推动乡村振兴,将乡村振兴相关举措向脱贫地区倾斜,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九、统筹推进新基建和传统基建,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2.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着力建设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及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发挥三峡区域清洁电能、安全区位等优势,支持宜昌建设区域数据中心集群和智能计算中心,构建高速智能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应急等便捷智慧的融合基础设施。提升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布局建设高端前瞻的创新基础设施。

  33.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围绕“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目标,完善“三枢纽、两走廊、三区域、九通道”综合交通运输格局,加快构建引领中部、辐射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高水平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门户枢纽、全国重要物流基地。发挥各交通方式比较优势,推进综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铁路对外通道建设,构建武汉通达10个方向的高铁网络,推动形成以襄阳、宜昌为中心的高铁多向放射格局,加快全省铁路货运支线建设。推进高速公路优化扩容、国省干线达标提质。加快推动长江沿江港口优化整合、联动发展,建设内畅外联、统一管理的高等级水运主通道,优化区域水运网络布局,建成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汉江航运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武汉天河机场国际门户枢纽,建成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形成“双枢纽、多支线”机场布局。

  34.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努力打造全国电网联网枢纽、全国天然气管网枢纽、“两湖一江”煤炭物流枢纽。建设一批大型支撑电源,有序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优化输送通道布局,争取提高三峡电能湖北消纳比例,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加快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和煤炭输送储配体系建设。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3.720-0.05-1.33%)系统。

  35.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骨干性、基础性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增强江河湖库、蓄滞洪区、涝区等流域和区域防洪防汛能力。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持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效益。开展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

  十、坚持先进文化引领,提升湖北文化软实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荆楚文化品牌,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36.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加强道德模范、荆楚楷模、身边好人典型人物宣传,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

  37.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完善文艺扶持政策,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推出一批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精品佳作。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做大做强省级主流媒体,支持建设新型特色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主流新媒体品牌。健全新闻舆论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引导。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挖掘红色文化、长江文化、炎帝神农文化、楚文化、三国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实施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彰显荆风楚韵独特魅力。常态化开展“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快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提升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水平和服务效能。

  38.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孵化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原创力和竞争力的创牌打“板”企业。建设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文旅综合体、文旅融合品牌、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文化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举办“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推广“灵秀湖北”文旅形象,打造“一江两山”旅游品牌,建设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和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湖北故事。

  十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湖北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更加注重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

  39.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构建全方位保护、全流域修复、全社会参与的长江生态共同体。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管控,抓好长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强化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管,加强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加快形成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格局,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40.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统筹推进“三水共治”,加强截污控源、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促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体提质,强化河(湖)长制,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

  41.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发挥“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十二、全力做好民生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强社会治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2.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次分配的调节力度,提高精准性。发展慈善事业。

  43.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帮扶,扩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健全创业促进就业机制,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决纠正和防止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44.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湖北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多样化发展,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双高”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与我省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类型、层次、学科和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高质量大学城。完善省部共建、省市共建机制,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支持部委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属高校实现一流学科重点突破,培育一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强建优一批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体音美等专业性院校,形成与我省高质量发展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持续提高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水平,加强专门教育工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深入推进教育评价和督导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4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对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待遇水平。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探索对新就业形态更加友好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等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老年教育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6.提升全民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深化大健康理念,建立健康管理体系,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加快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等体系,优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努力建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创建中医药湖北品牌。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竞技体育市场化、体育产业一体化。以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为引领,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优生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探索鼓励生育有效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扩大妇幼健康服务供给,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培育养老新业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7.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湖北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法治保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优化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村),全面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制度,建好用好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完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落实“一居(村)一警(辅警)”,提高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各类网格“多网合一”运行机制,提升综治中心服务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支持武汉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风险,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

  48.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强化国家安全执法。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49.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生态治理、网络文化建设,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50.确保经济安全。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抗冲击能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履行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完善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金融运行稳定。建立健全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我省海外利益安全。

  51.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重大项目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景区安全。完善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防范生物安全风险。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和防御工程建设,发挥地质、气象等作用,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国家华中区域应急物资供应链中心及集配中心、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应急救援基地,扩大巨灾保险试点,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52.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平安湖北建设领导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要领域、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安全风险评估。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新型网络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

  十四、汇聚强大合力,奋力实现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省份,最大限度聚合各方面力量,为实现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5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推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运用建党一百年宝贵经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不懈奋斗。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七种能力”,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党的监督与其它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4.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广泛汇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智慧和力量,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对台大政方针,加强对台工作,推动鄂台各领域交流和融合发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加快法治湖北建设进程。加强经济发展、公共卫生、生态环保、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领域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深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提高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55.推动规划制定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用好用足党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力争更多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事项进入国家层面规划。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落到实处。

  实施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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