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位于欧洲西部, 国土面积仅有30542平方公里 ,总人口1083万 ,比利时国家虽小 ,但科技力量很强 ,诞生了1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其中4人获医学奖,素有“科技小巨人”美誉。历史上曾有多项发明和新技术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观念 ,如发电机 、烧碱 、酚醛树脂 、大爆炸理论等 。比利 时在微电子 、环境保护,医学 、生物化学 、航空航天,化学 、天文学 、卫星通信 、新材料 、核能技术 、电子垃圾处理 、 食品加 工 、环境技术 和农业等高技术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某些技术位居世界前列 。
每年世界经济论坛(WEF)都会发布《全球竞争力报告》,衡量各国的经济状况。其中,创新力也是衡量指标之一。2017年, 比利时在核心创新政策领域被评为综合中高级别。2018年比利时被评为全球最具竞争力国家第21名,2018年比利时鲁汶大学被列为欧洲最具创新力大学第一名。
比利时科技发展态势平稳 ,以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科技政策不断充实和完善, 科研投入逐步加大, 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倍受政府重视, 资源共享, 横向联合的多元化科研活动活跃, 国际科技合作日益增多.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比利时联邦政府因地制宜,相继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科技创新计划和举措 。
1. 大力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为此, 政府采取了多项举措: 启动 “人才回归 ”计划,吸引流失海外的比利时杰出学者回国工作,设立专项经费,鼓励旅居海外的学者以课题方式回国进行科研活动。 政府倡导科普宣传, 培养青少年对科学的认知和兴趣; 稳定科研队伍,政府采取了诸如提高科研人员工资待遇、减少工资税收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来防止人才流失。同时, 加大引进国外科技人才的力度,
2. 设立“创新基金”,目的是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激励和扶持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减少创新型企业面对风险的后顾之忧,政府为“创新基金”注入了1.5亿欧元启动资金。 同时, 政府号召私人部门为企业从事创新活动踊跃提供资金援助,
3. 设立了R&D3%高级小组,负责拟定比利时研发计划,并适时向政府提供科研和创新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R&D3%高级小组的设立为比利时政府实现R&D投入占GDP3%的国家科 研目标.营造一个利于科研与创新的良性环境.确立比利时在知识经济社会的地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信息咨询和决策服务平台。
4. 创建“比利时研究区”。创建 “比利时研究区”之根本就是要以攻坚科研计划为主轴,统一部署,加强跨区协调 ,集全国科研力量之大成,促进科研的横向联合,以减少科技资源的重复和浪费,提升比利时的综合科研水平, 使其成为世界一流的科技强国。
5. 走联合研发之路,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为最有效地利用有限的人力, 物力资源,以最佳途径实现国家科技发展目标,比利时政府不断加快对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推动多元化科研活动的开展,如今, 联合研究业 已成为比利时科技活动的重要形式。具体举措如下 :
(1)在基础研究领域进行机构集成.建立“卓越科研网络”。具体而言,就是在各重点学科领域通过招标方式, 集各学科乃至跨学科领域最具实力的科研单位、大学或企业于一体.以雄厚的研发设施和科研经费作为条件保障,通过 网络各成员间的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以及跨学科流动等机制,以 “卓越科研 网络”为平台,瞄准长远目标进行研发和创新活动。
(2)在应用研究领域进行项目集成。推行产学研一体化,其特点是贯穿到项目的研究 、实验 、开发 、产品 、市场全过程 ,即在项目的启动阶段就要有工 业生产、市场营销以及消费者等群体的参与。政府对集成项目的要求是必须在最佳条件下快速取得成果。集成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投标方可为大型和中小型企业、研究机构、大学以及技术推广及转让、技术管理和技术成果 使用单位等。
(3) 在大学之间建立校际研究中心。校际研究中心是比利时科研活动的特色之一。为了在基础研究领域发挥合作研究的优势,比利时政府实施校际研究中心五年计划,为其注入资金1.12亿欧元。比利时现有36个校际研究中心,由大学和科研机构组成。校际研究中心的最高管理机构为常设委员会,成员由来自联邦政府,大区政府,大学校长理事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其研究范
围涵盖生命科学,应用科学和人文科学等众多领域, 是比利时研发活动的主体力量。
(4)在企业之间实施促进合作研究的尤里卡计划。尤里卡计划的主攻目标为 医学与生物技术、通信技术、能源技术、 环境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 术、新材料、机器人与自动化技术等领域。比利时作为欧盟成员国 。通过授予尤里卡标签和提供经费支持等手段鼓励本国企业积极参与尤里卡计划项 目.不仅促进了国内企业间的联合.而且加强了与欧盟其他成员国以及国际间合作,大大提高了自身的国际竞争能力 。
(5)在行业之间建立集体研究中心制度,带动行业长足发展。比利时的大部 分企业为中小企业,独立从事科研活动的能力比较薄弱。为提升对外竞争能力.政府倡导各行业在自愿的原则上集体出资建立研究中心.国家给予适当财政支持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组织科技人力和科研手段,从事行业共同需要的科研活动,以利于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稳定就业 。
6. 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 联邦政府制定的科技政策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资金投入方面也赋予同样的优惠政策。比利时联邦政府各部门达成共识,开展研究创新和技术创新,改进企业的老工艺增加效益。执行新的研究战略政策,发展高技术网络,鼓励研究机构向企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援助,达到创新目的。
比利时政府还把加强技术成果的转化、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培养青年科学家作为一项战略决策。科研人员的成果、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和大学的博士论文面向企业。比利时科学院要培养100名学科带头人。企业的创新发和发展一方面可将研究人员的经验、能力和成果在实际工作中检验,同时,青年科研人员也能了解这些领域传统工艺的发展过程。
7. 参与欧洲空间计划: 比利时在与欧洲空间局的合作过程中,受益匪浅,获得了很多研究项目,比国相关的工业、科研机构和大学都得到了回报。比利时将继续把科学技术的重点放在科技进步和空间应用,特别是通信、基因工程、运载火箭和导航等领域。并确认参与欧洲空间局合作的重大科研计划和地面设施及实施计划:即地球观测、卫星导航、阿丽亚娜系列火箭和国际空间站。
8. 政府科研机构的任务: 比利时把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列为科研机构的两大任务。根据科研的性质和要求,联邦政府科研机构参与制定科研和教育计划。科技服务内容:向用户宣传和提供科技、文化和教育信息,培训科技和文化方面的人才。研究任务:为了出色的完成科技服务工作,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创新工作。科研机构加强对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密切与大学和企业的联系,参与特殊研究计划和组织特种教育。比利进政府要求科研机构不能只满足本国的科研,同时还应参与欧洲科研计划,例如信息数据交换、合作研究计划项目投资,增强科研机构与大学的合作,提高在欧洲和全球的经济竞争能力。
9. 联邦研究计划: 多年来,联邦政府对不同的科研领域制定了多个科研政策计划,例如实施“信息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计划。科技政策不仅仅涉及自然科学领域,同时还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这些科研计划的主题紧密围绕这些领域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以及创新。比利时近期实施的科研计划是“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凝聚”。
10. 专利: 比利进的专利申请数量和人均数在欧盟成员国中是很低的。比利时政府正在通过加大促进技术创新和专利发明的力度,争取摆脱在欧洲专利创造率低的局面。比利时积极促进专利数量的增长的措施有:降低专利申请成本、加强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销售“专利”产品。因此,比利时政府希望加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的接触,探索在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和突破。比利时政府强调:在使用专利技术和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专利发明人的权利和知识产权应该受到保护。
11. 鼓励全民热爱科学: 多年来,由于物资生活的极大丰富,再加上比利时在欧洲所处的优惠地理位置,比利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养尊处优,对科学不感兴,由此造成现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工程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研究人员的奇缺。为了改变这种尴尬局面,比利时政府制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对国民实行终身教育使其掌握信息技术、外语和工作技能。比利时政府还制定了成人和儿童爱科学和学科学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