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房屋产权证明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5)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复印件。
◆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签署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的,还需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商事登记信息。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营业执照副本。
6.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第3项材料按照《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3.分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司应当在ꬆ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 2019-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转创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9055770号-1
Beijing TransVenture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nsulting Co., Ltd.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881号
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5号院恒大未来城7号楼1102室
北京市海淀区西禅寺(华北项目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R2-B栋4楼12室
深圳市福田区华能大厦
佛山顺德区北滘工业大道云创空间
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9号壹品湾三区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
欢迎来到本网站,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